阿联酋 | 新员工可以在合同中要求雇主添加遣散条款吗?
问:我在迪拜一家公司工作,收入不错。现在有一家初创公司给我提供了新工作,需要我管理公司,我也很想接受这份工作。但我想问的是,如果新公司突然倒闭,我的权利是什么?此外,我可以要求雇主在合同中添加遣散条款吗?
答:在阿联酋,全职外籍雇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,在服务期满时,有权享受服务终止福利。这是2021年第33号《关于雇佣关系管理的联邦法令》及其修正案第 51(2) 条规定的。
如果雇主在关闭企业时不支付员工应得的福利(包括离职福利),可能会受到处罚,最低罚款10万迪拉姆、最高罚款100万迪拉姆。
根据上述法律规定,您只有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才有权享受离职福利。
值得注意的是,您的离职福利和其他就业权益均受到《劳动法》及其后续部长决议的保护,因此您无需在雇佣合同中提及这些内容。
但是,为了打消入职顾虑,如果您和雇主都同意的话,就可以在雇佣合同中添加与离职福利相关的适当条款。